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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学好用好《条例》 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吴霖文章来源: 紫阳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05-21 08:25字体大小:

 

“今天我来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的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日前,紫阳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人在“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上,就新修订《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专题解读。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紫阳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选派组织宣传部、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业务骨干,分章节逐条逐项在“纪检监察业务大讲堂”上进行专题解读,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纪委常委会、党小组会等多种载体,采取“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理论学+实践学”等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重点研学改、增、删部分。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在微信公众号开设“每日一课”专栏,每天发布一期《条例》解读文章,让知《条例》、学《条例》蔚然成风。截至目前,紫阳县纪委监委已开展专题解读3场次,发布线上学习内容30期,组织专题学习3次。

同时,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指南,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坚持严的基调,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刚性、严肃性。今年以来,该县已立案120件1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下一步,紫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学深悟透《条例》,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