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的种粮补贴到账了吗?补贴金额和您家实际种植面积是否一致?”在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纪委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农户“一卡通”存折上的补贴明细,确保惠民惠农资金精准发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今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点,以有力监督守护乡村振兴“钱袋子”,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用到实处、惠及于民。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紧盯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及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统筹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专业力量,组建2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1个镇22个村开展“穿透式”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督查组累计发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119个,已全部整改销号;移送问题线索8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件,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资金监管、项目审批等制度机制4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该县纪委监委深化“巡审联动、纪巡协同”监督机制,选取城关镇珍珠河村、双桥村,后柳镇金齐村,两河镇金盆村等4个重点村开展提级巡察。运用“大数据筛查+实地核查”工作模式,通过数据比对、项目台账调阅、入户走访核实等多元化手段,精准锁定问题线索。巡察期间,共组织财政、审计等专业力量核查异常数据384条,发现并推动解决惠农资金发放不规范、项目进度滞后等突出问题66个;移送党员干部履职不力等问题线索4件,持续释放从严监督执纪的强烈信号。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片区协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室组镇”联动监督作用,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通过专项检查、交叉互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并纠治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既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又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内控机制,推动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切实筑牢乡村振兴资金安全防线,从源头上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相关问题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返还群众财物11.21万元,清缴追回集体资金13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集体资产安全。
下一步,石泉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既抓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筑牢廉洁防线;又抓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惠农资金规范使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廉动力”,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