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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四风”

作者:宁本枝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4-03-13 08:36字体大小:

 

“熨斗镇某村茶叶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余某因违规使用合作社公款用于赠送礼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泉县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强烈信号。

去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紧盯节点,建立了“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工作机制,紧盯高档烟酒茶、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问题,采取“室组镇”联动监督模式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变着法子“吃公函”等隐形问题。

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还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方式,协调财政、交通、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调取相关数据,定期筛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大额餐饮、烟酒等消费发票、公车通行记录、快递物流记录等,比对排查可疑事项,逐条核实挖掘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坚持“以案看风”,从腐败案件中深入分析作风“活情况”、新动向。石泉县纪委监委每月定期统计汇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由腐及风分析研判案例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向“四风”问题易发高发、带有区域性或系统性特点的单位通报情况,实施重点治理,同时根据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管人、管事制度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约束,实现以案促治。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突出常态长效,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石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将持续盯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综合运用专项整治、风腐同查、数据监督等手段,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压缩“四风”滋生空间,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