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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念好“四字诀”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作者:宁本枝文章来源: ​石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7-29 10:27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切实纠治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细”安排部署。印发《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县停车收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办和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医疗教育等11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和监督单位,分别细化了任务清单,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各单位立足职能职责,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全面发力、重点突破、纵深推进。

“实”线索收集。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看不到风险就是最大的风险”理念,督促各单位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本行业系统存在的问题或风险点,主动实施自我解剖,目前已排查出问题52个,统一建立了排查问题清单,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着力做到靶向治疗。同时,在县政府网、县纪检监察网及“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公布了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在各村公示栏以及人群密集处张贴举报方式公告300余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全面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并建立群众反映问题清单台账,做到逐一核实、跟踪销号。

“好”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首责,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做实做细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委抽选44人成立了11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划领域、多轮次地对全县84个单位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施检查,对进展滞后、排查问题不力的随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存在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及时移交处理,严肃查处问责。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对本单位或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适时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坚决以监督倒逼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严”执纪问责。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县纪委监委对涉及专项整治领域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分办、交办,并建立专项问题线索台账,跟踪核实销号。对党员干部作风不正等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对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涉案面广、案情复杂等问题提级直查直办,坚决做到精准执纪、从严问责,解决一批阻碍我县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一批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