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反腐“战士”。
“单考统管”,破解干部执纪顾虑。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从全县干部考核中单列出来,根据不同职责,按照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机关三个序列,分类设置考核指标,由县纪委监委为主进行统一考核。在实际操作中,按照“6211”的比例对测评权重进行优化调整,即:实绩评价占60%,领导评价占20%,人民群众评价占10%,单位内部人员评价仅占10%。通过从考核权重上强化监督执纪实绩的比重,弱化单位内部的评价比重,破解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顾虑,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同时,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名额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委管理使用,不再占所在单位名额。2016年自实行单考统管单用机制以来,全县共有10名镇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为年度“优秀”,委机关及镇年度“优秀”41人。
单列提拔任用,激励干部争先创优。按照“三为主”工作要求,单独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并与县委组织部建立的后备干部库有效衔接,将考核确定为优秀格次且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纪检干部,分层分类纳入后备干部库动态管理、重点培养,在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时通盘考虑、优先推荐。同时,配套出台了《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纪检监察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加强了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干部从提名到后期的教育、管理、培养、使用等环节的管理,2016年以来,全县54名县镇纪检干部先后得到提拔重用,其中提拔29名,重用25名,交流21名,另有16名干部职级得以晋升。
科学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容错纠错情形和容错纠错工作程序,
区分好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必须纠错的干部抓早抓小、坚决纠错,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同时,建立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通过有效开展容错纠错工作,保护担当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诬告者,不断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干事创业。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使用容错纠错减轻或免于纪检监察干部党政纪处分1件1人。
强化关心关怀,促使干部安心作为。坚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采取“逐级向下”的方式进行,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关注干部心理和身体健康,在工作之余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文化生活,促使干部身心愉悦;每年组织干部健康体检,加强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邀请心理专家辅导授课,帮助干部及时解压减压,保持乐观心态。充分发挥机关工会作用,对生病住院的干部及时慰问救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干部家庭给予适当补助,对干部家属子女入学、就医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的,积极提供帮助,使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