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坚持把派驻机构改革纳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格局,结合实际,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真正能够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监察范围扩大,监督实现全覆盖。全县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机构编制数达44名,覆盖监督51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同时,撤销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12个,不再保留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4个。与此同时,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督,拟设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与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归口监督县财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直接接受县纪委监委领导,有效实现对全县23家国有企业的监督全覆盖。
派驻力量整合,单兵作战变集团会战。改革后,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由同一位副书记具体分管,建立审查调查协作机制,不论是派驻机构,还是监督检查室,只要工作需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能够迅速整合力量,合力高效推进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从改革前的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到改革后的统一行动、集团会战,派驻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加充实、监督更加有力。
隶属关系理顺,派驻监督提质增效。派驻监督改革后,纪委监委通盘考虑、统筹推进派驻机构与机关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业务考核、党建工作和经费保障一体化,有效增强派驻监督实效。截至2020年4月,县直各单位“一把手”主动履责,开展约谈提醒72人次。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会议116次,深入各部门实地监督检查22次,提出工作建议52条,发现问题43个,下发整改问题清单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