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到重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全过程留痕,近日,石泉县纪委监委为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纪检监察干部购置了共计22部执纪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办案过程,确保执纪工作中证据采集标准化、案件查办科学化、纪检监督规范化。
据介绍,执纪执法记录仪主要是对执纪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保证调查内容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监督规范办案人员的调查行为,保证依法依规办案,同时避免办案人员被诬陷的情况出现,有利于办案人员秉公执纪。该县纪委监委要求执纪办案人员凡与群众、当事人有谈话和接触的执纪执法活动,必须佩戴、使用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禁办案人员删减、修改记录仪原始声像资料,严禁私自复制、保存、传播、泄露执纪声像信息。为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掌握执纪执法记录仪的正确操作方法,还专门举办记录仪操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执纪办案水平,增强纪检执纪的公正性。
近年来,石泉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推进“三化”建设,始终将办案安全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案前教育、案中监督、案后跟踪,强化办案纪律,守住办案底线,确保办案安全,实现了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