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下午,平利县纪委监委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县脱贫攻坚整县摘帽百日会战动员会精神,对标工作形势和要求,启动监督执纪助力整县脱贫摘帽战专项行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朝阳到会进行安排部署。
找准“靶心”贯彻精神明“重点”。会议传达学习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郑小东和县长陈伦富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平利县2019年整县脱贫摘帽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平利县强化组织保障助推整县脱贫摘帽二十条措施》、《关于确保整县脱贫摘帽十条工作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夺取整县摘帽战决定性胜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投身扶贫领域,履行监督职责,夯实责任,严肃作风,为整县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抓早抓小抓行动严防作风不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5月6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整县摘帽百日会战动员会,是县委对脱贫摘帽各项工作的再对标、再安排、再部署,落实是关键,县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报送传达贯彻全县脱贫攻坚整县摘帽百日会战动员会议精神情况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对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上报。同时,县纪委派出明察暗访组,对部分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严防责任不实,用实际行动确保脱贫攻坚作风扎实。
出台整县脱贫摘帽“十条”纪律。结合整县脱贫摘帽工作实际,县纪委出台了《关于确保整县脱贫摘帽十条工作纪律要求》,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执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制度、严格脱贫摘帽工作质量标准、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抓好巡视督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实行精文减会有关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联责任、改进作风抓落实等十个方面提出纪律要求,确保整县脱贫摘帽任务如期完成。
成立明察暗访组“常态化”监督。县纪委监委牵头,从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脱贫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两个专项明察暗访组,对十条纪律要求执行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责,推行“监督、执纪、曝光”三个常态化。同时要求,县脱贫办对业务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各镇各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违反纪律规定问题,主动问责追责,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对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责、勇于担当的领导和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大胆容错纠错,切实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保护广大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