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科学理念,为平利追赶超越所需的良好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统筹工作力量,强化安排部署。该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严格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镇督导责任制”,围绕滥砍滥伐、乱挖乱采、乱排滥放等监督重点,对包联镇以及部门进行常态化督导,传导压力,督促整改。同时,建立与县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生态环保督察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发挥整体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围绕河湖长制落实、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等方面,平利县纪委监委统筹用好“大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干部,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深入各镇村、各河段、各管护责任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督促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肃处理破坏环境行为,切实当好生态卫士。
畅通信访渠道,强化问责查处。统筹利用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平利党风廉政网、清风平利公布受理监督举报方式,建立受理线索台账,归口管理,及时分办交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环境突出问题,把它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内容,对信访举报、媒体曝光、领导交办、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办案协作区、交叉办案、提级办案和督导办案等方式,安排精干力量,从严从快查处。今年以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释放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的强烈信号,严厉打击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围绕查处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件,积极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着力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促使广大干部身临其境受教育、受触动,达到“一人得病、全员提高免疫力”的效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功能。今年以来,通报曝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2批7起7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起到了严肃查处一案、通报曝光一批、警示震慑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