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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为干部澄清正名

作者:曹世松 张成红文章来源: 平利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5-17 17:10字体大小:

 

“关于老县镇凤桥村陈某某反映该镇人大主席李某在北京接访过程中指使他人打伤信访人的不实举报……现予以澄清正名。”2021年3月27日,平利县纪委监委在老县镇凤桥村召开澄清正名会,邀请群众代表、党员代表、镇村干部等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该镇人大主席李某澄清事实。李某被澄清正名,让他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也少去了工作上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平利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程序,强化澄清不实举报工作措施,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做到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常态服务保障。出台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澄清正名的对象、适用情形、工作程序、澄清方式等,通过规范工作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激励关怀等措施,坚持为干事者“撑腰”,让敢担当者吃下“定心丸”。同时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反对和纠正诬告之风,让澄清不实举报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

复查复核提级办理,确保处理公平公正。对于需要澄清正名的信访件,一律由县纪委直查直办,扎实开展核查工作,既复核举报事实,也复核调查认定程序。对前期调查认定程序符合规定、复核认定举报人反映问题失实的,核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掌握充分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调查程序规范,让诬告陷害者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事项被否都有据可依,处理公平公正。

及时公开澄清正名,保护关爱双管齐下。针对一个时段内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经过核实属不实举报后,通过召开澄清正名会的形式,及时为干部恢复名誉,避免群众因为信谣传谣对干部造成误解。定期对发现的不实信访举报进行梳理,今年以来,共梳理、调查核实3起不实信访举报,印发了《平利县纪委监委关于澄清3起不实信访举报的通报》。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其思想包袱,让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解除后顾之忧,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引导规范检举。结合信访举报宣传年活动,加大对信访举报宣传力度,让检举控告人明白举报方法、权利、义务等,提升检举控告质量。加强对诬告陷害者的警示教育和思想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鲜活的事例来宣传诬告陷害的严重后果,让其明白诬告陷害要承担的法纪责任。

平利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召开澄清会、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给广大群众一个明白,还被诬告者一个清白,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在集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期间,通过分析研判确定初选名单后,交由信访、党风政风、案管、监督检查部门进行联审把关,坚持用证据说话,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过,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审,确保没有明显的澄清隐患。2020年以来,先后对5名党员干部的问题反映进行了补充查证和澄清正名。

“少数人员动机不纯,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旨在威胁、敲诈、报复干部,打击对手、发泄私愤、挑拨离间,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精力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资源。我们澄清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有一个就澄清一个。要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平利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