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旬阳市委开展11轮常规巡察、6次专项巡察、2轮巡察“回头看”、3次省市县联动巡察,总计发现各类问题1168个,移交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92件,形成有力震慑和有效警示。为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旬阳市探索建立巡察双反馈双报告、巡察组长回访、巡纪联动督查三项机制,破解“不整改、改不实、改不久”的问题,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双反馈双报告,压实整改责任,破解“不整改”的问题。针对巡察整改责任压力层层递减、少数党组织负责人当“甩手掌柜”、认领问题不主动、不敢动真碰硬“不整改”的问题,市委巡察办紧盯主体责任落实切入点,建立“双反馈双报告”机制,明确巡察发现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市级分管领导“双反馈”,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向市委巡察办、市级分管领导“双报告”,实行市级分管领导参加被巡察单位反馈会、整改情况报告会,及时掌握分管(联系)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向被巡察单位传导整改责任压力,确保整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2021年度安全生产领域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反馈中,8名市级领导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巡察反馈会,督促认领整改问题300余个,分行业领域参加整改推进会,签审整改报告37份。
巡察组长回访,推进整改落实,破解“改不实”的问题。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发现,部分被巡察单位整改中存在“口号”整改、“表面”整改、方法措施不力“改不实”的问题。市委巡察办紧盯整改落实中心点,利用巡察组长情况熟、底子清的优势,探索巡察组长回访机制,根据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销号情况,对重点问题、民生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回访整改进度、成效以及群众认可度,形成书面回访评价,向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通报,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敷衍、虚假整改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问责处理,回访结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年度考核。
巡纪联动督查,提升整改质效,破解“改不久”的问题。针对巡察整改“只改眼前、不改长久”的问题,市委巡察办聚焦机制建设关键点,出台《旬阳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巡纪联动”助推整改。对短时间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联系、监督单位采取派员参加整改民主生活会、听取整改进展报告、签署销号审核意见、落实整改公开等形式持续跟进监督整改;对既成事实无法纠正的难点问题,明确纪委监委、巡察机构专题会商研判,深刻剖析原因,形成整改意见,向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督促完善长效机制化解深层次矛盾,对于责任问题依纪依法进行倒查追责,确保整改问题不虚一事、不落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