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阳县做实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通过访廉、述廉、问廉、评廉,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夯实党政主要领导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突出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基层减负等作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发挥“头雁效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一体落实。
改进监督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为全面了解述廉对象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县纪委常委带队,组织县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开展多种形式“访”廉。通过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各方面意见建议34条。向县纪委委员、县直有关部门、县纪委监委各室部中心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对述责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由述责述廉对象对意见建议进行落实和整改。
深化派驻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抓手,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通过列席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民主集中制等执行情况的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督部门通过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找准风险点,织密、扎牢制度笼子,促使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推动“一把手”监督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