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旬阳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以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尽锐出战,重拳出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长效机制。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旬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旬阳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工作机构及职责》等相关文件。推行纪检监察机关“一盘棋”,把领导力量、办案力量、工作力量向“惩腐打伞”倾斜,成立工作专班,构建统一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考核问责机制,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镇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季度追赶超越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考核通报。强化监督责任,建立常态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制,提升敢于善于斗争能力,累计开办“清风大讲堂”14期、举办不少于三天的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3期;创新“镇案县审”制度提升“惩腐打伞”审查调查质量,镇纪委办理的“惩腐打伞”案件全部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理把关;建立“案件协作区”制度,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和各纪检监察室联系各镇纪委,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全程指导、重点督办。
三是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从查纠具体问题入手,严肃查处背后履职不力、责任缺失的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公职人员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严格查处、严肃惩处、顶格处理、绝不姑息。深化“一案一整治”,健全完善“以案促改”常态机制,真正做到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方面制度,推动“以案促改”机制常态化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13人,涉及“保护伞”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