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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9-07-16 08:09字体大小:

为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各类问题线索得到规范、及时、有效处置,近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导下,实行专人负责,台帐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楚,处置及时规范。各驻在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线索按时限要求进行处置报备或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报备或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后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对各单位承办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检查和抽查  

该《办法》规定,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与,对收集到各类问题线索定期进行分析研判,集中“会诊”,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对案情复杂的问题线索,邀请相关单位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集中分析研判后再做出处置意见。  

该《办法》提出工作纪律要求,对重要问题线索报送、移交不及时的;拖延、干扰或阻碍重要问题线索上报的;问题处置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瞒、压不查或包庇袒护,被上级机关发现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后发生“拖、瞒、压”等情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