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自进驻以来,转变角色定位,主动融入派驻单位,快速熟悉情况,创新工作方法,迅速打开工作局面。
吃透文件精神。纪检监察组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组长带头组织、带头学习、带头辅导,及时学习传达市纪委监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学深悟透《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安康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找准定位,强化担当,更好地发挥“探头”作用。
理顺工作关系。积极主动向驻在单位宣讲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帮助驻在单位厘清认识,充分理解派驻机构改革的性质、意义,明确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推动各部门更加坚决地扛起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地接受派驻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习惯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
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明确组内责任分工,由组长负总责,2名组员分工负责政务和事务工作,协助组长做好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台账》。
强化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站好第一道岗、把好第一道关。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办公会、主席会等形式,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对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常态化的追踪监督。截止目前,先后参加了驻在单位的秘书长办公会2次、主席会2次、党组会1次、办公会2次、机关专题学习会2次。6月底,纪检监察组赴各驻在单位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时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对拟表彰为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的干部出具了党风廉政情况的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