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市地税局党组纪检组按照“凡提必考廉”的工作要求,组织对全系统拟提拔任用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这也是该局建立任前“考廉”、任中“践廉”、任后“评廉”教育监督工作闭环的首要环节。市地税局监察室、政治部工作人员全程监考。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新武现场巡查了考场纪律。
本次考试试题从省、市地税局廉政法规题库中随机提取,现场拆封。考试题型分为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和论述,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根据驻省地税局纪检组2016年下发的《关于更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的通知》要求,包括“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廉洁从政法规和文件、政纪条规、勤政廉政方面法律、地税系统相关规定”等六大类,涵盖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党内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规定,侧重考察领导干部对廉政法规应知应会的熟悉程度。
根据有关规定,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