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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重视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5-01-30 16:30字体大小:

    2014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狠抓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晋档升级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措施,抓早抓小,着力筑牢公安民警拒腐防变的根基。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杨尚伟局长主持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亲自作了部署。市局党委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杨尚伟局长与各警种部门、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各警种部门也与对口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二是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为适应反腐新形势,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市局纪委增设了审计室,并为监察室增加了两名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的民警。2014年11月20日,市局调整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将各业务警种、各直属单位负责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实到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关键节点督导检查。每逢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市局党委都会提前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安排,要求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制度、禁令的落实,最大限度压缩各种腐败问题的生存空间。结合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局党委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对策,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民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件线索,杨尚伟局长认真履行党委一把手的主体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局党委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全局形成了“不敢贪、不敢腐”的工作氛围。原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被省厅纪委立案后,杨尚伟局长及时召开市局党委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教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到自省自重,坚决杜绝此类案件发生。4月12日,得知旬阳县公安局涉嫌利用虚假资料撤销网上逃犯信息的情况后,杨尚伟局长要求局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立即上手,认真核查。在北京参加警衔晋升培训期间,他还通过电话详细向调查人员了解案情,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示;6月8日-9日,他专门就这一案件向市纪委、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领导进行了汇报,表明了公安机关绝不包庇护短、严肃认真查处的决心。汉滨分局瀛湖派出所在2008年征兵政审把关不严的问题被省厅纪委通报后,杨尚伟局长亲自批示,要求局纪委严查严处,绝不姑息迁就。11月20日,市局纪委对该案三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案情及处分情况在全市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
    2014年,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举报投诉203起,查实33起,查否160起;共查处民警违纪案件24起44人;市局纪委直接核查案件线索48起,立案处理3案5人,案件线索核查数、立案数位居市直部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