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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公安局委员会及时调整中共安康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4-11-28 14:28字体大小:

    为充分发挥市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扎实推进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能更好地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近日,因干部人事调整,安康市公安局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工作实际,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中共安康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予以调整和补充,新一届中共安康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书记:蔡逢滨(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委员:强  林、杨  伦、祝志强、曹建康、王  鹏、周长江、王冰涛、鲁  军、华荣晖、毛  安组成。
    市局党委对新一届中共安康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和工作制度:要求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依法依纪正确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要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要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好;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求真务实,勤奋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市局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执行市局纪委的决议和决定;了解市局广大党员干部和民警,特别是本人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抓好本级、本部门、本支部(总支)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