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近日,市地税局依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康市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制度性工作机制,《制度》是对中省市关于健全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四项基本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落到实处,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增强地税干部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廉洁从税意识。《制度》对廉政教育经费的预算保障、支出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和预算执行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局要求各单位按年度建立廉政教育专项经费基本预算,加强制度落实和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年底向市局报告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情况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