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扶贫局始终坚持将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针对个别地方在实施扶贫项目中出现的资金兑付不及时、项目实施不到位、质量不过硬等问题,市扶贫局积极出台了项目申报竞争等五项制度,强化项目实施及资金安全。一是实行项目申报竞争制度。重点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对有能力、想干事村级班子团结的贫困村优秀给予项目扶持。二是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重点解决“项目对不对口”的问题。将确定的项目进行张榜公布,群众愿意实施才行。三是实行资金直通车管理制度。重点解决资金“到县不到户”的问题,通过一卡通等形式,将到户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减少流通环节。四是实行工程后续管理制度。重点解决项目使用的“寿命”问题。通过落实专人、夯实责任,保证项目的长效使用。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解决“豆腐渣”工程问题。督促县区完善项目实施档案、每个工程、每个环节要求责任到人,便于责任追究。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着力加强对重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对扶贫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和纠正,确保全市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