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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国税局突出“四项措施”深化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

作者:毛浓会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1-04-20 09:41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纠风办《在全市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以及继续对基层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一线税收行政执法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国税局在今年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中围绕“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双基”建设、争创满意单位”主题,突出“四项”措施,不断提升社会群众和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突出基层建设。把创建活动与基层建设、基础建设和行风建设相结合,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按照《全市国税系统“十二五”基层建设规划》要求,扎实抓好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征税主体服务效能和纳税主体满意度的“双提升”。二是突出完善创建措施,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长效机制抓紧抓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思想上重视创建活动;增强效率意识,在行动上提高服务效能;增强创新意识,在手段上实现服务创新;增强协调意识,在部门协作方面形成“大服务”格局,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效能。三是突出创建活动特色,结合行业特点,挖掘服务潜力,在创建上下功夫、在满意上做文章、在活动上见成效,创新地开展“一县一特色”、“一所一亮点”的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活动新层次,形成创建互动新格局,全力创建“满意在国税”的特色和亮点。四是突出创建活动责任,市、县区局主要负责人为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活动“具体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好创建工作;市局制定了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工作细则,对创建活动进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