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要求,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监督预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与被监督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座谈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党组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把压力传导到位,把责任压实到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自觉主动抓实抓细防治“四风”各项工作,统筹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工作。
开展节前纪律提醒。通过发放书面工作提示等方式,重申节日纪律。要求各单位将文明廉洁过节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腐败,严格家风家教,文明勤俭过节。通过微信群推送中央纪委通报的各地查处的“四风”典型案例,提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杜绝节日“四风”和腐败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元旦、春节前夕,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检查的方式,对7家被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了2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单位均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疫情防控和值班值守等工作正常化,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相关违纪现象。
下一步,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大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早提醒警示,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