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去年以来驻市发改纪检监察组,立足政治机关定位,坚持以政治监督为引领,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有力量、出实效。
突出政治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监督工作要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项目化、常态化。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开局起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等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单位反馈,建立与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商机制。去年与三个驻在单位沟通会商10余次,提出工作建议30余条,发纪律监察建议7份,督促问题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抓好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重要事项、重点环节,通过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任办公会等方式,重点关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工作作风情况及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常态化监督驻在单位“关键少数”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去年先后参加驻在单位重大议事会议40余次。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市富硒办、市富硒研发中心、市盐业公司、市鱼种场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对账销号,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进度缓慢的及时约谈提醒。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对驻在单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进行活页管理、动态更新。严把党风廉政回复关,为驻在单位65名干部在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出具廉政意见。
前移监督窗口。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进监督方式,提前主动介入,对县区2021年申报的14个苏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和7个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进行实地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其中4个不符合扶持要求的项目及时提出意见予以剔除;对三个县申报的23个陕南循环发展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取缔1个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会同市富硒办赴平利、汉阴等地调研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掌握产业发展状况,早监督、早发现、早纠正的作用有效发挥,切实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