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铁面执纪监督,果断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亮剑,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吹奏“集结号”,对腐败问题露头就打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市委切实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充实调整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市委书记亲任组长、亲自领导办案工作、全年批办举报信访件137件,市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案件查办工作,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昭示了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量,对腐败问题露头就打,持续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处置线索1674件,初核线索1507件,立案731件,结案726件,处分93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分别较上年增长89.8%、75.3%、76.6%、75%。办案工作增量、提质、进位的目标得以实现,形成了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办案工作新格局。
市纪委监察局全年立案17件2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4人、乡科级干部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查处了原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粮食局长张某贪污公款,原旬阳县常务副县长王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晶华大厦33人失职渎职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市、县区纪委加强与公、检、法、反贪、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了案件信息的互通性,有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纪检监察机关将12人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33件,各方协同“作战”的威力开始显现。
拍响“惊堂木”,惩戒问责决不手软
针对媒体关注的晶华大厦违法违规售楼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有关职能部门在晶华大厦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销售管理、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分别给予15名县级干部、13名科级干部和5名工作人员纪律责任追究或警示训诫……这是去年查办的典型追责案件之一,涉及人员之多、范围之广,为多年所少见。
一年来,全市共实施责任追究25件52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5件22人,追究监督责任8件10人。“一票否决”2个县、2 个部门,取消了13个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着力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全市共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干部作风问题215起,给予181人党政纪处分。市纪委先后7次实名通报曝光27起违反作风纪律的典型问题,全市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0次168人,让“四风”问题和“五股歪风”无处遁形,收到警示教育的良效,形成了有力震慑。
建设“制度群”,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查办案件制度建设,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工作流程,努力提升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市委及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市纪委同步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厘清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县区、部门随之配套制定相应细则,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方向、责任和要求。
市纪委先后出台了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信访举报办理、案件线索管理、案件信息报送、办案考核通报、安全文明办案、办案设施建设等规定为配套的查办案件工作“制度群”,不断强化制度约束力,发挥了制度建设的长效作用。对全年自办案件率不足10%、无大案要案的县区纪委监察局,全年无立案案件、没有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的部门纪检机构,市纪委适时约谈其责任领导,取消其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种好“责任田”,把更多力量聚集到主业上
市、县两级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在没有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通过撤并整合,新增办案机构14个,人力资源向办案倾斜,一线办案机构和人员占到总数的76%以上,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由近百个调减到10个左右,同时对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纪检以外的其他工作进行全面清理,纪检监察干部“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现象得以彻底扭转。
为改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市、县两级纪委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市级办案点和县区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目前,市级办案点即将建成,8个县区的标准化谈话室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市查办案件基础建设的新突破。
己身不正,焉能正人?责己从严才有公信。市县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着力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为防止“灯下黑”,一年来,全市严肃查处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对3名有苗头性问题的纪检干部进行警示提醒并调整工作岗位,切实做到“打铁还须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