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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纪检干部务必做到“十个禁止”

作者:奚小莉 周呈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7-04-01 00:00字体大小:

3月31日上午,市纪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郑东平、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精神,要求纪检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做到“十个禁止”。  

  

在认真学习了省纪委通报和相关评论文章后,市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对郑东平、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鲜明态度。作为纪检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察暗访,实施问责追究,强力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纪检干部要带头做到“十个禁止”,禁止一切与私有关的公款支出;禁止一切超标准生活待遇;禁止一切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禁止一切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禁止一切下属单位宴请;禁止一切参与下属单位带有庆典性质的活动;禁止一切超标准公务接待;禁止一切违规新闻报道;禁止一切违规驾车;禁止一切参与赌博活动。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