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配合“陕西省反腐倡廉成果展”,经省纪委领导同意,决定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陕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廉政书画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活动由陕西省纪委陕西省监察厅主办,陕西清风书画协会承办。
二、 征稿对象: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职工(陕西清风书画协会主席、副主席不参与)。
三、 作品主题:作品应以反腐倡廉为主题,反映勤政、廉洁、修身、立德、爱国、爱民、公平、诚信等内容。
四、 作品形式:包括书法、国画。作品一律竖式,高度不小于四尺(138cm)不大于六尺(180cm),不托裱。草书、篆书作品另以A4纸附楷书释文。
五、 作品评奖:由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若干件。获奖作品将参加与“陕西省反腐倡廉成果展”同时举办的“庆祝建党90周年陕西省廉政书画名家邀请展”,获奖作品入编《庆祝建党90周年陕西省廉政书画名家邀请展作品集》,组委会届时将为获奖的作者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该展览获奖作者,具有加入陕西清风书画协会资格。
六、 作品选送:每人书法、国画分别不超2件,应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邮编和电话。应征作品原则上由各市(区)纪委、监察局,省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汇总登记后统一选送;来稿不退。
截稿时间: 2011年6月30日
征稿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76号,陕西省纪委宣教室。
邮政编码:710054;联系人:杨江伟;联系电话:029-85582308。
七、 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