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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以责任制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1-03-04 16:18字体大小:

 

  陕西省日前召开2011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任务分工大会。会议宣读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介绍了2011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情况。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证。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责任内容、检查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强。他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央新修订《规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规定》中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检查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予以追究,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