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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三向发力” 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作者:田春柳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0-05-08 10:19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有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 41件,问题线索处置37件,办结21件,实名举报回复12起。

畅通举报渠道。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为契机,采取传统与新兴媒体结合、线上线下统筹并行的方式,广泛运用电视传统媒体和公示栏、宣传标语、展板等户外媒体,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进机关、企业、社区、镇村的“四进”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讲信访举报知识,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网站、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LED展示屏等新兴媒体平台,编辑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新媒体产品,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

规范受理办理。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认真甄别区分信访举报业务范围。对于业务内的,做到应收尽收,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不予受理;有具体事实的,理清逻辑,找准存在的核心问题,为审查调查提供有力线索依据。对于业务外的,做好信息登记、政策引导。对于上级转办件,做到及时签收,及时录入,及时分办,及时办结。同时建立各类举报台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流向清楚,责任明晰,并严格要求承办单位对接收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按期进行处置、办结、回复。特别是对初信初访受理检举控告重点问题和实名举报件,做到快速处置、快速办结、快速反馈,转办一起、办结一起、回复一起。

强化机制考核。实行纪委常委、纪检监察室“双重包抓”案件责任制。定期深入到各镇、部门开展案件查办 “点对点”的业务指导、“面对面”的质量督办 。重点对“两个责任”的落实、“五项”工作的部署、“四种形态”的准确运用、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等情况,进行质量督查、业务指导、难点破解,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效果。同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移送、转送的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实行每月对账,跟踪督办。对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实名举报问题线索采取重点督办,及时组织回复。对责任单位组织不力、超期未办或者推诿敷衍的,经领导批准后发函督办,季度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对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县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