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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加强“巡组”协作联动 力促巡察提质增效

作者:白河县委巡察办文章来源: 童莉 黄菲 发布时间:23-04-26 08:37字体大小:

 

日前,白河县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委组织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力促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前信息共享,强化责任落实。县委批准巡察任务安排后,巡察办及时向组织部通报巡察对象,组织部结合巡察任务,选派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并向巡察办提供组织建设方面的重要制度文件以及县委领导有关指示批示,协调内派人员进行专题辅导。同时,通报日常监督中掌握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线索反映及处置情况,以及最近三个年度对领导班子考核测评情况和需要巡察组关注的重点问题。本届县委巡察以来,县委组织部向巡察机构通报信息5份,提示重点关注问题5个,专题辅导2次。

巡中工作共商,强化协作配合。巡察中,组织部分管领导列席巡察汇报会,听取巡察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发表意见,对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建议。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加强与巡察办沟通联系,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特别是关于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有关事项的性质认定和政策适用情况作出相应解答。同时,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的干部调整和被采取组织处理措施等情况,通报至相关巡察组,推动巡察工作开展。本届县委巡察以来,组织部分管领导列席巡察工作汇报会3次,提出意见建议5条,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1次。

巡后成果共用,强化监督贯通。巡察结束后,组织部积极参与巡察反馈,依规处置巡察问题线索,及时向巡察办反馈处置进展情况。并跟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巡察与日常了解干部的情况结合起来,动态解决班子建设、党建工作、选人用人、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本届县委巡察启动以来,组织部门处置线索2起,督促整改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30余个。

巡组队伍共建,强化组织保障。始终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巡察办会同组织部严把干部“入口关”,突出政治标准,抽调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素质全面、能力突出、甘于奉献的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成长,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巡察结束后,巡察办为抽调干部出具工作鉴定,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