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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监委派出镇监察组发出首份“立案决定书”

作者:苏莉文章来源: 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5-19 09:58字体大小:

近日,宁陕县监委派出城关镇监察组对该镇一名非党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这也是宁陕县监察委派出镇监察组正式成立以来,自主立案调查的首案。

为推进监察职能向镇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全覆盖,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2019年11月,宁陕县向所辖11个镇派出监察组,明确监察组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各派出监察组对县监委负责,接受县监委领导和监督。同时,印发了《宁陕县监察职能向镇延伸的实施方案》,赋予镇监察组部分监察权限,监察组根据县监委的授权对镇管辖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察组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手段的须报县监委同意,以县监委的名义行使,或者由县监委相关内设机构组织实施,派出监察组予以配合,监察组不得使用留置措施;经县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作出立案决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监察对象,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对违法的有关人员依法提出政务处分建议等。

在监督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派出镇监察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派出监察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制度,推动各派出监察组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同时,加强各派出监察组及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