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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五项机制”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作者:马斌 田禾文章来源: 宁陕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05-18 09:45字体大小:

为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的协调协作,近日,该县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及派驻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以“五项机制”实现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力量互补、监督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情况通报机制。采取定期通报、巡察前通报和巡察期间通报的方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及相关纪检监察室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信访室、案管室收到涉及正在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信访件报县委巡察办,有效促进巡察机构在第一时间掌握被巡察单位有关信访举报整体情况,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情况,揪住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开展巡察,形成有效衔接、实现监督信息互通、共享。

建立人员选派机制。县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选派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加联系单位的对口巡察,选派人员参与巡察组内重要事项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经批准选派人员提前介入重要问题线索的深入了解,形成监督力量互补。

建立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县委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安排巡察组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向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进行咨询,听取相关室(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对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单位相关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责任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有必要及时办理的,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建议的,县委巡察办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部,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室部督促指导或会同相关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了解、督查督办。

完善成果运用落实机制。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协调,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和相关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室部负责人列席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同志听取巡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指示精神传达给相关承担监督检查职能的室部负责人,作为跟进监督、督促整改的指导依据。县委巡察办将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巡察建议书(专项治理建议)抄送县纪委监委相关承担巡察整改职能的部室及分管领导和相关派驻机构,促进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

建立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有关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大会,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从反馈开始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通过相关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县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