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条例》分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近日,石泉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主任陈伟在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开展《条例》专题知识讲解时说道。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本土警示教育资源,统筹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及解读培训工作,着力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党校专门建立了《条例》解读县级师资库,开发《条例》解读课程,主要从《条例》修订的历史沿革、重要意义、新旧条款对比等方面,以丰富的案例剖析+现场PPT授课方式进行详细讲解,目前已对13个单位及2个县级干部培训班进行了专题授课,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同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石泉县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资源和廉勤教育基地警示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全县各镇各部门党员干部分批次参观学习,既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又接受廉勤教育、涵养清风正气。今年4月以来,已有30余批次14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此外,石泉县纪委监委还深挖活用本土警示教育资源,选取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全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形成反面“教科书”,着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梳理近年来上级下发的警示教育片35部,供全县各级党组织借阅观看,目前已有33个单位1500余人观看了《家风不正家难安》《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警示教育要常态化开展,做到常抓常新。”石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把警示教育与红色教育、廉洁教育、家风教育融为一体,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形式,以案促改提升警示教育成效,引导党员干部存戒惧、守底线、树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