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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学习教育“先导”作用

作者:曾荣文章来源: 岚皋县纪委 发布时间:24-05-15 16:04字体大小: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示范表率作用,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助推全县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内容作为学习重点,重点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微信群、“清风岚皋”微信公众号、岚皋党风廉政网等平台对《条例》原文、以及中省网站相关解读文章予以转载,方便干部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在“线上”自主学习。同时,把《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专题培训必修课,通过集中授课、分片研讨、实践锻炼、组织知识测试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政策理论水平,有效提升监督执纪履职能力。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1次,开展全员集中学习5次,举办读书班4期,开展支部研讨6次。

此外,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条例》的监督检查,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镇纪委围绕新《条例》结合案例做好本地本部门的专题辅导,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对县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更新改版,在“警钟长鸣”版块丰富了本地查处的典型案例,从县纪委监委机关选定14名讲解员负责对现场教学的党员干部进行引导参观,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已有29批1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此外,组建了12人的“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岚皋”宣讲团,用身边的典型案例释纪释法,于6月开始深入各级各部门开展巡回宣讲。

“下一步,我们将把新《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督促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岚皋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