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清廉机关建设目标要求,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统筹谋划,不断夯实廉政根基,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以强思想为先导,拧紧廉政“总开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院集体理论学习、支部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党的建设和检察工作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习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召开“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纪律教育学习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辅导、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筑牢检察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以强制度为基础,筑牢廉政“防火墙”。制定《关于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对机关纪委督查指导及机关纪委协助配合工作的办法》,充分发挥驻院纪检组全面监督职责和机关纪委一线监督职能。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党支部书记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机关党组织主业主责清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
以强监督为保障,勤念廉政“紧箍咒”。院领导、中层干部、各部门围绕业务领域和岗位特点,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方面着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制定《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方案》,对全市2021年7月以来办理的771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全面排查公益诉讼案件各个办案环节。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切实构建起公益诉讼办案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加强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审核监督,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进行分类考核,通过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