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石泉县纪委监委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严明纪律规矩,提升干部能力水平。
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高、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纪律松散自律不严、能力水平与高质量追赶超越要求不匹配等问题,综合开展“干部综合素养提升、争先创优、项目建设晾晒、办事效率提升、严明纪律规矩”五个专项行动,分别明确牵头单位负责实施,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清单,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治、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对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个人问题整改清单,并作出书面承诺,着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创优精神、攻坚能力、服务水平和规矩意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县纪委监委再次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严禁单位内部、单位之间公款宴请、餐饮浪费,以及工作日中午酗酒”等内容开展自查,找准、找细、找实存在的问题和表现形式,制定过硬措施,主动开展整改。同时,成立3个明察暗访组,常态化对各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重视、采取措施不力、落实效果差的单位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干部违反“十个严禁”行为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倒逼责任落实,夯实干部作风,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据悉,自4月“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聚焦干部上下班及节假日在岗值守、公车使用、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4件,已立案7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1人,下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3期,有效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干部工作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