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安康市纪委监察局共有编制数67人(含市委巡察办),其中:行政编制64人,事业编制3人;离退休干部20人。
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13个室部,代管市委专项巡察办。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
(三)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四)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五)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2017年重点工作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监督职能,加强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监督执纪和点名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不懈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三)坚决落实《问责条例》和市委《实施细则》,用好问责利器,加大问责力度,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四)强化执纪审查,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五)深化巡察工作,推进市直部门巡察全覆盖,深化县区巡察工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六)加强派驻监督工作,着力推动机制制度创新,提升镇办执纪审查“三化”建设水平。坚持严管厚爱,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安康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989.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989.22元,其中:基本支出816.22万元,较上年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新调入的人员开支使经费增长;纪律审查专项经费及办案点运行专项经费共173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40万元,较上年下降37.74%。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4.25万元,下降58.76%,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比上年下降10万元,下降25%,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9.2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2.84万元 ,增长11.6%。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2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1.5 万元。
五、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73万元,其中纪律审查专项经费费95万元, 纪检办案点运行经费7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安康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表
中共安康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