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察局领导班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
(2014年8月27日)
按照市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和市委常委班子部分整改任务交办会议精神,针对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延安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压舱之宝,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聚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围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促提高,建章立制抓整改,全面完成9个方面41项整改任务,切实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不断提升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水平,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基本原则:坚持领导带头、立行立改、言行一致、坚持统筹推进、建章立制五项基本原则。
二、承接市委、市政府相关整改任务
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由市纪委监察局完成的有4个方面13项整改任务。
(一)开展“八大行风”专项整治。针对综合服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民生保障部门和窗口服务业、文化行业、教育行业、卫生行业存在的问题,集中分类开展治理。
目标任务:1、2014年9月底前制定机关作风建设末位责任追究制度,送陈俊哲同志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2、配合市委组织部等,2014年底组织开展万名干部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
委局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二)开展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出国出境支出。坚决清理取缔“小金库”,以“零容忍”态度查办公款吃喝送礼、奢侈浪费问题。
目标任务:3、会同市委办、政府办、财政局,2014年8月底前制定《狠刹“五股歪风”暗访曝光常态机制》,送陈俊哲同志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4、2014年8月下旬到10月中旬,集中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狠刹 “五股歪风”开展明察暗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违纪违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委局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三)深化八个专项整治。
5、会同市政府办,深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为。
委局责任领导: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6、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深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问题,集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问题。
委局责任领导: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完成时限: 2014年10月底。
7、会同市政府办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化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在城乡低保、城乡保障房、强农惠农政策、救灾救济救助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委局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前拟定方案,8—10月实施。
8、会同市政府办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化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委局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前拟定方案,8—10月实施。
9、会同市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深化干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责机制,坚决清理占编制、不上班,冒充人头、专吃空饷等现象。
委局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10、配合市委组织部,深化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优先选拔“五类干部”的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发挥作用的意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委局责任领导:杨尧根。
承办机构:干部室。
时间安排:2014年8月底出台相关文件,9—10月实施。
11、深化“会所中歪风”专项整治。市委常委带头,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不持有各类会员卡和不出入高档会所的承诺,并严格执行。
委局责任领导: 程光耀、屈晓红。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
完成时限: 2014年8月底
12、配合市发改委、招商局、公安局,深化投资环境专项整治。对强揽工程、向企业乱伸手、协调服务力度不大、干扰项目建设、破坏施工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治。
委局责任领导: 张海庆。
承办机构:执法效能室。
时间安排:2014年10月底前完善配套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狠抓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制度落实。13、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制度反腐,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监察,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委局责任领导: 郭正明、程光耀。
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执法效能室。
时间安排:2014年10月。
三、委局机关整改任务
委局机关自行确定的整改任务中,与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任务重合的不再列入,具体有以下5个方面28项目标任务。
(一)坚定向中央基准看齐
1、切实加强学习,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制定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委局班子成员每月参加1次中心组学习、1次专题研讨,每季度集中学习1次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每年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实际,按月办好“正气讲坛”,继续开展“荐学述学评学”活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成果转化(责任领导:郭正明、杨尧根,承办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完善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突出谋全局、抓落实,加强班子成员相互沟通协调,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领导:郭正明,承办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解决“四风”问题
3、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委局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调研形式、方式、手段、时间、效果(责任领导:郭正明,承办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4、制定委局领导班子年度调研计划,针对全市执纪监督工作重要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梳理10个以上专项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对策措施。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基层调研不少于15天,全年累计不少于60天,每年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责任领导:郭正明,组织协调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认真落实点名接访、定期下访谈心交心、定期慰问困难群众、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四项制度。严格落实每名班子成员包抓一个县区纪检监察工作、1个大要案件和1户以上贫困户的责任。每名班子成员每年驻村蹲点,与群众同吃同住时间不少于1周。适时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开放日”活动,增进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透明度。(责任领导:郭正明,牵头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会议形式、标准要以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基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市纪委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每年集中开展2次谈心活动。班子成员每半年与联系的县区纪委、部门纪检机构、分管室的负责人谈心1次(责任领导:杨尧根、王仁康,承办机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关于委局领导干部坚持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班子成员每季度参加一次党组织生活,坚持常委讲党课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每半年讲1次党课。(责任领导:杨尧根、王仁康,承办机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三)夯实“两个责任”
8、起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审定后印发(责任领导:郭正明,承办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8月)。
9、按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部门,督促落实“签字背书”、主体责任双报告、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廉政谈话和约谈、“一案双查”等制度(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主要承办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由各级党委常委带队,每年对下一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组织协调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积极探索推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主要承办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四)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2、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聚焦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责任领导:陈俊哲、郭正明,责任单位:常委会、机关各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协调市委办、市政府办,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和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专门发文明确,今后凡是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下级一律不参与(责任领导:郭正明,承办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14、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责任领导:屈晓红、张海庆,主要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执法效能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按“三转”要求,明确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市政府纠风办)、执法效能室和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的职能(责任领导: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16、按省纪委要求完成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编制核定,协调市委办、政府办、编委办修订委局机关“三定”方案,制定县区纪委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指导意见(责任领导:郭正明、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
17、修订机关会议、公文、“三公”经费、日常耗材管理制度,改进会议召开方式,推行“并会套会”和视频会议,以委局名义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2次,由各室牵头的专项工作会议每年总共不超过3次,原则上不再另外召开片会、业务会议。压缩文件篇幅,加强公文审核把关,严格控制发文总量,全面推行电子公文,大幅压缩传文、阅文时间,努力提高办文效率。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完善水电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责任领导:郭正明,承办机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18、扎实推进“创争出”活动,不断完善考核办法,采取“一项重点工作、一班人马主抓、一次深入调研、一套机制办法、一次现场推进、一个样板示范”的“六个一”工作机制,力促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责任领导: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8月)
(五)持之以恒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1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管理办法》。(责任领导:程光耀、屈晓红,主要承办机构:党风政风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0、坚持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首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市纪委网站适时公布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让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责任领导:郭正明、程光耀,责任单位:常委会和各执纪监督室、教研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1、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见》,加强案件线索管理、排查和上报,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提请采取停职、免职、“双规”等措施,及时突破案件,做好案件考评工作,加强对查办案件领导,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责任领导:郭正明、程光耀、苏利杰,责任单位:常委会和各执纪监督室,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2、加快机关办案点建设,2014年12底前投入使用(责任领导:郭正明、程光耀,承办机构:办公室、案管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23、市、县全面建成“12388”举报电话、“网络办信”系统(责任领导:王显放,承办机构:信访室,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4、拓宽社会监督的参与渠道,开展舆情信息员培训,建立更加畅通的反腐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责任领导:屈晓红,承办机构:教研室,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
25、加强专业培训,3年内将市、县纪委办案人员轮训一遍,切实提高突破案件能力(责任领导:屈晓红,承办机构:教研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6、注意做好省纪委研判市纪委班子反馈相关工作,开展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责任领导:郭正明、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9月)。
27、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准入制度调研,出台相关制度(责任领导: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11月)。
28、根据现有人员结构,按照加强执纪监督力量、尤其是增加查办案件专业人员的原则,提出机关人员增补方案,报常委会审定后执行(责任领导:杨尧根,承办机构:干部室,完成时限:2014年12月)。
四、组织保障
为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整改中锤炼作风、强化服务,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委局领导班子明确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俊哲,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郭正明对委局领导班子整改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要在整改落实上发挥表率作用,既抓好分管领域和牵头负责任务的整改,又搞好个人的整改,从自己带头做起,从自身问题改起,实事求是、真整实改,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二)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根据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逐项逐条落实责任领导和承办室,落实到具体工作、具体措施。牵头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分头抓好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室(机关党委)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完成整改任务。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相关室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解决问题进展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委局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公开通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召开前,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