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康市委批准,中共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监委对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韦树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韦树辉在担任镇坪县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企业干股,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滥用职权,给私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造成严重后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树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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