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第一批巡察工作已全面结束,在总结成效、落实整改的同时,迅速召开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二批巡察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2016年的第二批巡察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爱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建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创新监督方式,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重大部署。认真实施好巡察工作,对于前移监督关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正风反腐持续深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第二批巡察工作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住权力集中、执法监管、落实政策、服务基层的“关键少数”,把镇和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镇、部门辖区的村(社区)及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对象,将分管人、财、物和工程立项、审批、建设和直接落实政策的的中层干部纳入巡察监督范围,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加大对为政不为、庸政懒政、失职渎职等九大类问题的巡察力度。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纪依规对巡察单位开展全面巡察,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检查、督查和明察暗访,要坚持规范严谨的巡察工作程序,运用灵活有效的巡察方式,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巡察组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底气,敢于负责、勇于碰硬、善于攻坚的勇气,廉洁自律、无私无畏的正气,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职,并通过本次巡察工作,以察代训,以案代训,提升干部素质,锤炼干部作风。巡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不得随意表态;严格遵守保密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被巡察单位监督。
本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共组建5个巡察组,抽调17人,对4个镇和1个县直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
各巡察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