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念好“准、严、全、狠”四字诀,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效。
受理范围“准”。明确7类受理事项和受理人员范围,对来函单位征求意见的事项和人员是否均属于受理范围、人员信息是否准确,使用意向是否明确等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一律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
办理程序“严”。建立协同高效、管理规范的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纪委联审。同时,采取“专人受理、专人送审、专人保管”方式,一对一反馈联审结果,防止遗漏重要情况,避免随意扩大知情范围。
查询内容“全”。各联审部门综合运用廉政档案、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案件统计管理系统等对鉴定人员“全面扫描”,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层层“把脉”、联合“会诊”、逐级审签,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口径提出最终回复意见。
责任追究“狠”。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有关人员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12批次227人次,其中提出否定意见2人次,暂缓意见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