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阮某在担任白河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6万元,阮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一把手”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例。此次通报,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起到了强烈的震慑效应,也释放出“无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的强烈信号和坚决态度。
“阮某作为单位‘一把手’,本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清正廉洁的先行者,他却放松自我要求,触碰纪律底线、法律红线,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态度鲜明,敢于亮剑,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度,始终保持反腐惩恶力度不减、震慑常在。
“一把手”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部署要求的关键所在,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中肩负重要责任,发挥重要作用。为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权力运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家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查“一把手”贪腐问题。
为突出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廉政档案的管理和动态更新,每年安排“一把手”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监督。县委巡察机构每年进驻相关单位开展巡察监督,依据巡察结果,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针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并教育提醒,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报告县委“一把手”。对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精准研判、认真处置、优先办理。今年来,县纪委书记同镇和部门“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70余人次,组织25名“一把手”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处分“一把手”5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入分析“一把手”腐败案件典型特点,剖析深层次根源,逐一查找责任落实、内控机制、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监管漏洞,直击病灶、找准病根,提出对策建议,下发通报以及纪检监察建议,要求案发单位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推动案发部门强化整改落实,堵塞监管漏洞。
“我们还将县域‘一把手’‘关键少数’以及党员干部贪腐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放大‘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应。”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白河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形成反腐合力,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