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白河县纪委监委突出日常监督,制定《白河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动监督常态常在,让党员干部习惯受监督、有约束。
明确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强化对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做到监督对象全覆盖。突出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以及各级各部门权力运行、领导干部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检查,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紧盯项目审批、土地利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等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易发多发领域,以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加强监督,保障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见效。
灵活监督方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灵活运用专项监督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受理办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建立运用干部廉政档案、政治生态研判、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明确机关各室部、各派驻机构以及巡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职能职责,细化监督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发力,让监督对象感到监督无处不在、长牙带电。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237件,处置问题线索220起,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3人次,对全县500余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38次,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提升监督效能。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改态度等情况,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坚决移送检察机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对策措施,推动完善制度机制。比如,在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调研中,发现主责意识不够牢固、责任界定不够明晰、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责问效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扎实等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县委,在全县建立以抓明责、抓履责、抓问责和加强县域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的“三责一控”工作机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