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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集中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

作者:彭琹文章来源: 镇坪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1-03-24 15:15字体大小:

按照省、市纪委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要求,镇坪县纪委监委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镇纪办〔2021〕15号),对标整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细化排查整治事项。结合实际,全县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内容共17项,其中公务用车重点围绕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长期租用车辆供领导干部使用,退休领导干部未按规定交回公务用车,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违规审批未到使用年限更新公务用车、违规审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等10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办公用房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超标,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至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名下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未经批准建设或者大中修办公用房;不按规定腾退移交办公用房;未经审批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等7项内容开展排查整治。

加强排查整治督查。紧扣排查整治对象内容、标准要求和自查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政府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此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做到有学习安排、有自查整改。同时,针对此项排查整治措施不力的、自查整改不严不实的、纠而又犯的等,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明确排查整治对象。此次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对象为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