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镇坪县纪委监委细化安排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迅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的通知》,明确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十九大以来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过筛式”排查,同时,各镇纪委(监察组)、各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对排查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已有4个镇、24个部门对实施的547个重点项目开展排查并建立了工作台账,通过排查暂未发现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项目。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排查、问题整改销号、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单位不如实上报排查情况、不及时整改到位的严肃查处;对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及时督促主管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如县政府办修订完善了《镇坪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县财政局修订完善了《镇坪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的重点项目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