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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吹响“纪律号角”护航营商环境

作者:熊颖  华晶晶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18-08-28 09:20字体大小:

汉滨区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八大突破”工程落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抓“细”,科学制定方案。区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整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各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及时部署本镇办、派驻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推进)方案,推进各项工作。  

抓“严”,强化问责力度。紧紧围绕严肃追究营商环境中的失职失责和作风问题,查处对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实不力问题,查处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三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群众反应强烈、发生在基层的典型问题,区纪委监委将提级办理,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从严监督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通过健全自上而下的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交办件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将交办的重要、典型问题线索,纳入对镇办纪委查办案件复查复核范围,每年有计划、分批次对下级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复核抽查,严防监督层层递减,查案不深不透。  

抓“实”,突出协调推进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纪律保障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相互协调、融合发展。同时,区纪委加大对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督导督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范畴,专设专项指标,量化考核标准,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