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岚皋县监察委员会向该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一起涉嫌贪污犯罪案件,这是该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后,首例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该案从3月17日收到举报线索到3月30日调查终结移送起诉,仅用了13天时间,实现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真正转化。
经查,该县民主镇枫树村会计周某利用协助镇政府评议审核搬迁对象的职务便利,伙同公职人员刘某以村民陈某的名义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周、刘二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并涉嫌贪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经岚皋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某、刘某、陈某开除党籍处分。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该县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加快人员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增互补,坚持从严从实从快原则,集中优势资源,实行定点发力,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的同时,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力度,及时协调解决移送起诉等程序问题,实现纪法无缝衔接。
据悉,自今年1月5日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后,岚皋县纪委监委迅速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速干部深度融合、严格工作运转、实现监察全覆盖上,努力做到“坚决查处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五个坚决查办”,推动改革试点不断向纵深发展。首例职务犯罪案件的快查移送起诉,标志着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