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汉滨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全区综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了汉滨经济的快速发展。
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今年来,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坚持把该项工作纳入到委局机关的全局工作当中,统筹安排,一起落实。委局根据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需要,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召开专题会议,每次会议由各室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领导到位。加强组织领导是取得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委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责任到位。积极实行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明确各室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本单位从未发生不安全事故。四是经费到位。确保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全区社会治安综治提供政治保证。一是认真接访,化解矛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从群众来信来访中,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做到超前防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各类信访举报143件。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级问题库制度”和“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要求,或直查快办,或批转督办,或耐心解释,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除群众心中的疑点,有效地化解了信访矛盾,使群众息诉罢访,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委局配合综治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行使“一票否决”权作为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的重点环节来抓。在平时的工作中,区纪委干部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评先推优严格把关,确保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督促指导各镇办纪委、片区纪工委发挥在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三是履行职能,严肃执纪。委局作为综治成员单位,积极参加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对在安全生产、企业改制中发生的侵害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案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六个严格遵守、汉滨区十条禁令等文件精神,并紧紧围绕开展狠刹“五股歪风”、“廉政风险防控”、反对“四风”问题、治理“吃拿卡要,集中开展干部上下班缺勤脱岗、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全区74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通过查办案件,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为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好了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市纪委提出的“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10字要求,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提升业务技能,强化全体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依法依规执纪、文明办案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从而有效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和综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为汉滨区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