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坝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魏某将收取的社会养老保险金4.91万元携款外逃,导致300余户农民的养老保险金无法上解汉滨区社保办,引起了当地老百姓的强烈不满。2012年 5月,区纪委调查组经过初核,认为魏某的行为涉嫌违法,遂按照程序将此案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接案后高度重视,反贪局迅速成立专案组,采取多项布控措施,全力缉拿魏某。2012年7月9日,魏某在西安落网,但此时魏某所携带赃款已被其在逃亡路上挥霍一空。为竭力挽回损失,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办案干警从法律政策到人情常理,多次耐心细致地对魏某及其家属进行思想劝导,终于促使魏某家属代其退还了全部案款。2012年11月14日,在坝河镇机关会议室,专案组的同志将案款全额返还坝河镇政府。
在案款发还现场会上,陈志明副检察长还以魏某贪污案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为参会镇村干部做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及预防警示课,同时提出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健全制度并狠抓落实、开展涉农惠民资金专项检查等预防对策建议,确保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得到严格落实。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卢青海对区检察院快速侦破案件、全力挽回经济损失的做法及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坝河镇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切实抓好干部队伍管理。坝河镇党委书记汪显明表示全镇将深刻吸取教训,深入查找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一次各项涉农惠民资金自查工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区纪委、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同志,坝河镇部分区级人大代表,坝河镇机关全体干部及有关村干部参加了案款发还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