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汉江大剧院胜利召开。全会号召,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汉滨统筹城乡发展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区委书记陈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徐韬、袁子顺、金小平、王孝成、郑红丹、王太芳、马瑞俊、薛同新、吴家仲、李森文等领导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怀中主持会议,并代表中共汉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保证》的工作报告。
2010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之年,也是地方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任务部署之中。
王怀中在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品,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汉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突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王怀中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建立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主动融入发展,全力保障发展。党员干部必须切实改进作风,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深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部署和队伍建设中去,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区委书记陈勇在讲话中要求,要深刻领会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要重点把握“三个并存”和“六个着力”。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想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六个着力”: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陈勇指出,在服务大局中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仪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工作重点放在47个重点项目和8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上,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以源头预防为重点,完善惩防体系,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重点,建立健全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加快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惩防体系;已查处案件为重点,坚决惩治腐败;以专项治理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已落实《准则》为重点,推进廉洁从政;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明换届纪律。
陈勇强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实处。一是要切实加强干部教育,打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二是切实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成效;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履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使命;四是切实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能力。
会上宣读了《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关于表彰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中共安康市汉滨区纪委、汉滨区监察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决定》。
会议最后审议通过了区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安康市汉滨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各乡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基层工作室和区纪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区纪委监察局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