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滨法院不断提高人大意识,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总结完善监督机制,拓宽联系渠道,努力探索建立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并积极部署落实,力求让监督工作的开展更有活力,更有实效性,真正地达到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沟通联络、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目的,树立了人民信任的法院形象。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人大意识,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法院的审判工作,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多年来,汉滨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和人大代表大会精神,把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认识,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宪法和法律上来,进一步加大思想教育力度,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思想观念,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把人大的监督作为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位置,积极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 二是领导重视,健全机构,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该院把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列入了全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亲自抓,各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的制度。专门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并高规格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担任联络员和办公室主任,旨在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 三是报告好工作。首先,认真负责地在”两会”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年工作。通过每年一次实事求是地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法院工作,派出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建议,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意见送到每一位人大代表手中。其次,院长带领人大代表联络员定期于每月第二个周二不定期就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新近发生的重大案件、信访案件,向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人大代表报告,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可以从不同层次和侧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放矢地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第三,院长与人大代表进行经常性联络互动,登门回访,征求意见,报告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第四,每月20日前将上月审结案件裁判文书和下月拟开庭审理案件报送区人大办公室和法工委,便于人大跟踪监督。第五,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法院信息、信访摘报、大要案通报、信访工作会议纪要等各类文件,让人大常委会适时、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动态。今年共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法院信息33期、信访摘报5期、大要案通报6期。 四是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虚心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 五是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并及时进行反馈,以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收到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案件5件,除一件执行案件正等待上级法院复查结果外,其余均已办结并以公文形式报告了结果。 六是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案件的审理、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案件庭审和现场跟踪监督执行,对在接受人大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的同时,争取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我院受理的王玉芹与执行张秀芹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秀芹认为判决不公,多次上访,多次武力抗拒执行。9月16日,该院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人大法工委主任罗军和人大代表、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白云飞现场跟踪监督我院强制执行。两位人大代表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得出的结论为,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裁判公正,审理、执行程序合法,执行措施妥当,无违法、违纪现象,被执行人信访无理。两位代表还协助执行法官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最后,被执行人表示不再阻挠执行和上访,该案得以成功执行,社会反响良好。 七是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案件评查咨询员,参与“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检查、指导审判工作。今年,共邀请人大代表评查案件3次,评查涉诉信访案件50件,评出最佳案件2件、最差案件1件,并分别指出每个案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提高办案水平,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 八是邀请2名人大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5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让人大代表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解、零距离监督法官干警,使人大代表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 九是建立了与全区人大代表联络的网络体系,努力拓宽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层面和效果,使接受监督工作不断有所创新和突破,院中层以上领导每人固定联系1-3名人大代表,适时汇报工作,让代表更深入地了解审判工作。